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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党委 经学校党委常委会2014年第7次会议研究决定,2014年7月3日设立中共重庆大学后勤委员会。 现后勤党委委员: 邱荣富 徐宋兵 李 纾 林 勇 彭晓东 许 果 黄 萍 郭昌勇 李 劲 后勤党委现有党员162人。(截至2024年10月16日)
后勤党委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落实校党委的决议、决定及后勤党委的各项工作部署; 2.根据后勤党委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各级党组织的工作情况,掌握职工的思想动态,作好党内外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3.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党风党纪、反腐败和清正廉洁的教育工作; 4.负责后勤党建工作。指导、检查各党支部的各项工作;拟定基层党组织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 5.负责党员的组织工作。做好党员信息管理、转接组织关系工作;党员、干部以及入党积极分子理论教育和培训工作;党费的交纳、管理和使用; 6.负责后勤党员干部管理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做好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考核、任用,后备干部培养和管理等工作; 7.负责组织起草、审核、办理以后勤党委名义上报下发及对外交往的文件。承办上级党委来文、来电等工作,做好党内文件的收发、登记、催办、传阅和档案归档等工作。根据后勤党委的要求,起草后勤党委工作报告、计划、总结等; 8.组织安排党委系统各类会议,负责会议的筹备工作,做好会议记录,并根据需要拟写会议决议和纪要; 9.负责后勤宣传工作,制定政治学习、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审批和指导基层的宣传报道,订阅党报党刊资料; 10.做好党、政、工、团日常工作的协调; 11.负责后勤统战工作,协调党委与各民主党派、群众组织的关系; 12.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督促、检查党群各部门的信访工作; 13.负责后勤党委印章的管理、使用和党群系统印章刻制工作; 1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后勤管理处 根据学校机构调整总体安排,2014年7月2日,学校撤销后勤集团成立了后勤管理处,负责沙坪坝校区后勤管理服务工作。为进一步理顺后勤管理体制,明确主体责任,强化监督评价,提高管理效率,提升后勤服务质量,后勤管理服务机构设置如下: 现设立机关科室四个,分别是综合科、人力资源科、财务科、项目质量科。 现设立后勤服务保障机构八个,分别是校园管理中心、楼宇管理中心、运行维修中心、工程管理中心、饮食服务中心、商贸服务中心、会议服务中心、场馆管理中心。 学校节能办公室挂靠后勤管理处。 后勤管理处工作职责 1.制定后勤服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下达后勤服务保障机构工作目标和任务; 2.制定后勤服务管理和考核办法,牵头组织后勤服务工作检查、监督和考核; 3.对后勤服务保障机构的服务(经营)方向、项目、范围、标准、费用等进行审核,与后勤服务保障机构签订租赁、服务合同,组织编制后勤服务年度预算,在计划财务处领导下对后勤服务保障机构进行会计核算; 4.对后勤服务保障机构资产进行管理; 5.负责后勤服务保障机构人力资源管理。审核后勤服务保障机构的重大人事任免、薪酬体系和绩效考核办法,报学校审批后实施; 6.负责学校除房屋外的公共设施修缮项目和校园绿化改造工程项目的规划、立项、预算、招投标、合同签定、工程监管和验收、经费审查与结算; 7.负责组织后勤大宗物品、服务采购的统一招标工作; 8.负责审核、签署学校与社会专业公司之间的后勤服务合同、协议,并对其实施进行检查、监督与考核; 9.负责后勤服务信息平台建设与管理; 10.负责学校节能规划与管理; 11.负责附属中学、小学、幼儿园的指导、监管和考核; 12.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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